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告知书(五)
发布日期:2016-04-21
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告知书(五)
--外地进安企业从事物业管理资质备案
一、办理条件
必须有拟在安阳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
二、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进安拟承揽物业管理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明及诚信证明;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5、企业进安的所有人员名单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河南省职称网或安阳市职称网可查见)、物业管理岗位证书(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6、《外地进安企业资质备案表》
7、凡外省市物业企业进安备案的需注册《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注册方式:登陆河南省住建厅网站点击“专业业务系统”后点击《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入口后再点击“企业用户注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注册、录入有关数据。)
提交上述材料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企业印章。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上述要求,持上述材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申请并确定是否受理;
2、受理、审核、审批;(10个工作日)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备案证明。
四、领取证书后的注意事项
1、资质备案有效期为1年。
2、每年参加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对企业考核合格的重新出具备案证明,对企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证明;
3、联系电话变更时请及时通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4、定期登陆安阳房管局网站http://www.ammuer.com物业管理栏目及时了解掌握新的行业法规、动态,及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