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8]53号)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切实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彻底清查、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清查统计,掌握车主信息;设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处),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库),建立自动投币断电式充电点(做好防水保护),实施集中停放管理;车棚(车库)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建筑物、楼梯口等保持安全距离;对小区内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接线板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规范管理,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车主,要上门与其进行沟通,劝其集中停放,对拒不听劝,不集中停放的车主,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相关业主的思想工作,增强车辆文明停放意识;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车辆实际,配置必要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引导业主车辆有序停放;加大巡查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其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车停放管理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小区电动自行车车停放管理基本情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电动自行车车管理制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档案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对发现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接线板现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整改;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生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彻底消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仍不理想的,将对物业小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