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68365365网站!
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
安房〔2018〕11号68365365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建部建办房〔201775号、河南省住建厅豫建房管〔201743号《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就我市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严格落实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

    二、进一步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规做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厘清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确保物业服务项目交接的平稳顺利。

    三、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各部门要督促物业服企业及时在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中更新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等,建立县(市、区)级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及专家名录库,通过平台实现随机抽取物业服务企业、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加快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化完善我市实行的五公开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录入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明确受理、处理投诉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投诉反馈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有效投诉,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六、清理现有地方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各部门要对现有地方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物业管理内容和业务流程进行清理。安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3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废止,此前有关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8120

主办单位:68365365 电话:5117209

地址: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

您是第   位访客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