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物业服务企业: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大部分地区呈多雨天气,并伴有强降雨过程。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豫建建【2018】45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人、财、物安全度汛,现就做好强降雨及防汛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防汛防涝应急预案,提高防御能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防汛防涝工作责任人,并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防汛防涝应急预案,落实和配备挡水板、排水泵、防汛沙袋等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有计划组织员工对防汛防涝工作和紧急情况处置进行培训,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演练,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在汛期的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汛期期间,制定防汛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如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排涝工作,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做好地下车库车辆转移,告知业主暴雨前转移高空物品,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管网清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对做好防汛防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心理。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落水管、下水管道等排水管网、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的排水设施,电力、燃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以及防汛防涝应急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汛前对物业管理区域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清疏,防止淤积堵塞,确保排水通畅。
三、建立防汛防涝应急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属地办事处、社区报告及物业主管部门,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分局要加强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防汛防涝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尤其是辖区内易发生积涝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治理,并将防汛防涝工作列入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动态考核。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人、财、物安全度汛。
2018年7月6日